2023年溫室氣體年排放量 2024/3/21 本公司每年均進行溫室氣體排放內部盤查,將碳排放的管理與碳排放資訊,於2015年起主動公開揭露於公司治理專區中。依主管機關「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本集團(含子公司) 已規畫溫室氣體盤查及查證期程,並按季執行進度提報董事會控管。 2023年溫室氣體排放資訊說明如下: 組織邊界: 設定參考ISO14064-1:2018、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之要求建議,採用營運控制權法,對於本公司所管理或營運控制下的設施造成之溫室氣體排放量,組織將100% 認列。本次溫室氣體盤查工作以地址位於新竹縣竹東鎮頭重里中興路四段136號的竹東廠、新竹縣竹東鎮民生路86號的竹東廠附設宿舍、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2345巷86號的鶯歌廠及苗栗縣通霄鎮通灣里65之18號的苗栗廠及苗栗廠辦公室作為組織設定範圍,竹東廠、鶯歌廠、苗栗廠及竹東廠附設宿舍廠區內所有活動、設備及處理程序皆為本次營運範圍。 範疇類別: 範疇一類別1直接排放源包括柴油堆高機、公務車、製程排放、緊急發電機、多功能除鏽潤滑劑及乙炔;屬於逸散源有冷媒(冷氣、冰水主機、飲水機、冰箱及公務車冷媒)及化糞池。範疇二類別2能源間接排放源包括外購電力。範疇三類別3、4、5、6:依據目前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及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等國際通用盤查準則之共識,將依照報告書中提出合理證據與說明進行範疇三的量化及計算作業。 溫室氣體排放量: 竹東廠含宿舍為7,610.817tCO2e;苗栗廠為929.042tCO2e;鶯歌廠為32.030tCO2e,總計共8,571.890 tCO2e。 盤查年度2022年,涵蓋期間: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023年用水量及廢棄物總量
2022年溫室氣體年排放量 2023/3/1 本公司每年均進行溫室氣體排放內部盤查,將碳排放的管理與碳排放資訊,於2015年起主動公開揭露於公司治理專區中。依主管機關「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本集團(含子公司) 已規畫溫室氣體盤查及查證期程,並按季執行進度提報董事會控管。 2022年溫室氣體排放統計為,說明如下: 2. 間接溫室氣體排放(範疇2):主要排放為外購電力,能源間接排放量為3791.2356公噸CO2e/年,占本公司總排放量之27.21%。 (引用110年度能源局公告係數0.509) 3.其他能源間接溫室氣體排放(範疇3):其他公務車、外包車等因其量小,故不予以量化計算。 註明:依據查證準則要求提出溫室氣體主張揭露資訊涵蓋,盤查範疇:中國製釉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廠、地址-新竹縣竹東鎮頭重里中興路四段136號,揭露期間: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溫室氣體排放量為13931.9119公噸CO2e /年。 2022年用水量及廢棄物總量 110年用水量及廢棄物總量
1. 直接溫室氣體排放(範疇1):包含使用於製程固定化石之油類燃料及使用於固定式設備之天燃氣燃料,其他堆高機、中央冰水主機、電焊及生活汙泥等因其量小,故不予以量化計算。總直接排放量為10140.6763公噸CO2e /年,約占本公司總排放量之7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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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溫室氣體年排放量
本公司每年均進行溫室氣體排放內部盤查,將碳排放的管理與碳排放資訊,於公司內ISO14001環境管理審查會議中討論,於2014年起主動公開揭露於公司治理專區中,未來如達到溫室氣體公告碳排量管制門檻,將建置內外部查驗系統及登錄環保署國家溫室氣體登錄平臺。
109年溫室氣體排放統計為,說明如下:
直接溫室氣體排放(範疇1):包含使用於製程固定化石之油類燃料及使用於固定式設備之天燃氣燃料,其他堆高機、中央冰水主機、電焊及生活汙泥等因其量小,故不予以量化計算。總直接排放量為7026.1446公噸CO2e /年,約占本公司總排放量之69.33%。
1. 間接溫室氣體排放(範疇2):主要排放為外購電力,能源間接排放量為3211.1936公噸CO2e/年,占本公司總排放量之30.67%。
2. 其他能源間接溫室氣體排放(範疇3):其他公務車、外包車及供應商等因其量小,故不予以量化計算。
3. 註明:依據查證準則要求提出溫室氣體主張揭露資訊涵蓋,盤查範疇:中國製釉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廠、地址-新竹縣竹東鎮頭重里中興路四段136號,揭露期間:2020年01月0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溫室氣體排放量為10471.3382公噸CO2e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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